“軍隊國家化”沒有法理基礎(望海樓)
  公方彬
  習近平主席在古田召開的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,再次強調了軍隊堅持黨的領導。由於其中透出軍隊最高統帥的建軍治軍理念,同時也因為話題帶有根本性,而成為媒體“頭條”。
  長期以來,只要談及政治制度和領導制度,我們都要面對一些人圍繞“軍隊國家化”而來的詰難。其實,能夠回答該問題的文章車載斗量,既然如此,為什麼總有人盯著這個問題不放呢?除了政治觀、價值觀的原因,也有存在討論不夠深入的問題。比如,法理闡釋就需要加強。
  不久前,軍委副主席許其亮提出,要“善於從法理高度旗幟鮮明批駁‘軍隊非黨化、非政治化’和‘軍隊國家化’。”這切中了問題的要害,具有很強的啟示意義。讓我們把“軍隊國家化”納入法理分析,以求釐清關係,辨明是非。
  每一種領導體制和權力運行,都一定與政治制度相一致,相吻合。持“軍隊非黨化”觀點的人,往往拿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制度模式或權力運行方式作參照。那麼,美國軍隊的領導制度或國家化究竟是個什麼樣子?其本質又是什麼?在這裡作一個簡要的對比性分析。
  美國實行的是政黨輪替,我們實行的是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,兩種制度未必一定區分高下,但卻可以肯定,最好的未必是適應自己的,只有適應自己的才是最好的。文化傳統和人文背景的差異決定著道路選擇。
  進一步分析,美國的政黨輪替,民主、共和兩黨輪替的只是執政理念和施政方略,而不是政治制度,因為美國憲法已經確定了自己的政治制度,兩黨誰上臺都不能更易。所以說,美國的政治制度和權力運行是憲法決定的。比如美國陸海空三軍司令是總統,其權力由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一款“行政權力賦予美利堅合眾國總統”,第二款“總統為合眾國陸海軍的總司令”而來。所以,我們說美的政黨和總統的權力來自憲法,而來自憲法的權力就合道義。
  那麼再看中國共產黨對軍隊的領導權,也是來自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。憲法序言中明確,“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”進行各項事業,強調“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”。在第一條中強調“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。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。”在第二條中明確“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,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”。將這些表述結合起來,便得出一個結論,軍隊堅持黨的領導,邏輯起點不是軍隊官兵的意志,而是國家和人民的意志,根本而言是中國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決定的,是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憲法賦予的。
  當今中國,沒有一種政治力量能夠超越中國共產黨,可以做到以改革開放以來30多年的時間,或以新中國成立以來65年時間,把一個經濟瀕於崩潰的中國推向世界第二大經濟體,讓中華民族“最接近世界中心”。當今中國,也沒有一個政治集團的代表人物,擁有更強有力的領導能力,可以短時間內,讓人民群眾看到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希望。
  因此,為中國的未來計,實不必糾纏於“軍隊非黨化、非政治化、軍隊國家化”。
  (作者為國防大學教授)
編輯:SN0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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